一、电厂基本情况
(一)电厂发展历程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以下简称:珠海电厂)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整个厂区移山填海而成,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珠海电厂是中外合作兴建的大型火力发电厂,是国家“九五”计划的重点项目之一,隶属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现有两台700MW级机组,主要设备全部进口,项目总投资一百零七亿元等值人民币。两台机组分别于2000年4月3日和2001年2月5日投入商业运行。作为广东省电网西部重要的电源支撑点,自投产以来,已累计供电845.12亿千瓦时,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357.84亿元(截止2010年底)。为缓解广东电网供电紧缺的形势、有效促进粤港澳地区的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现有职工总数340人,职工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职工占总人数的87.75%。
(二)电厂从事的行业及规模、主要产品和服务
1、行业:火力发电
2、规模:1400MW
3、主要产品和服务:电力生产、燃料和设备材料供应
4、燃料:煤
二、电厂环境管理情况
(一)环境管理组织结构
1、设置企业环境管理总监及环境监督员。
2、环境监督实行三级管理。厂环保领导小组为第一级,各部门为第二级,分部为第三级。
3、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三级网络

(二)珠海电厂2010年环境管理目标及完成情况

(三)环境体系认证情况:2010年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复审。
(四)与环保相关的教育及培训情况
2010年有三人参加环保部组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电厂重大环境问题的发生情况
从投产至今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未产生过环境纠纷,未受过任何形式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2006——2010连续五年获得广东省环保厅环保信用等级绿牌。
四、电厂环保守法情况
(一)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1、珠海电厂工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珠海发电厂工程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从规划、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到生产,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化管理,对环境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珠海电厂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1993年委托原能源部西南电力设计院编制《珠海电厂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广东珠海电厂新建工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994年国家环保局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2年10月22日通过了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2、珠海电厂脱硫工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珠海电厂1、2号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珠海电厂1、2号机组(2X700MW)烟气脱硫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对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2007年8月8日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组织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珠海发电厂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全年污染物达标排放,没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通过国家环保部组织的减排核查,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有效性审核,获得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环保专项奖励,满足顾客、相关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上级单位粤电公司的要求。2011年珠海电厂委托珠海市环境监测站进行年度监测,废气、废水监测四次,厂界噪声监测一次.合格率100%。全年监测平均结果如下:废气二氧化硫:63mg/m3,烟尘:31mg/m3, 氮氧化物:406mg/m3;废水COD:20mg/L、氮氨:0.8mg/L、SS:15mg/L。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依法处理处置情况
珠海电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建立了《珠海发电厂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将厂区范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为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生活垃圾设置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箱,分类处理。将工业垃圾分为一般工业垃圾和危险废弃物,一般工业垃圾中可以回收利用的执行回收制度修旧利废,减少废物产生量;与有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珠海市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执行危险废弃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弃物实行全过程控制;并定期向各级环保部门及上级单位上报固废处置情况。2010年共计有2.6吨危废移交珠海市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总量减排完成情况
珠海电厂排污许可证于2011年5月9日到期换证,现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证件编号为4404062011000013。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一时段二级标准,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2-2009中第1时段标准。2010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没超出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放量。2010年珠海电厂1、2号机组共排放2699吨二氧化硫,低于环保部门限定的4200吨。
(五)排污申报和排污费缴纳情况
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标准》按时缴纳排污费,2010年共缴纳排污费753万元,其中二氧化硫269万元,氮氧化物440万元,烟尘等42万元,废水2万元,全年无污染物超标缴费。
(六)清洁生产实施情况
2008年我厂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成立珠海电厂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2008年3月24日召开了全厂启动大会,邀请专家进行了全员培训考试,通过板报、厂报、宣传标语等进行全厂范围内的宣传工作,委托广东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指导进行污染源调查、能源消耗测试,开展全厂员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制定并完成清洁生产方案,2008年底通过省清洁生产审核,2009年授予“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提出36项清洁生产方案:其中原材料及能源方面提出了3项方案,工艺技术与设计方面提出了6项方案,生产设备方面提出了2项方案,生产过程控制方面提出了2项方案,维护与管理因素方面提出了10项方案,污染物综合利用与防治方面提出了10项方案,员工因素方面提出了3项方案。
对于上述36方案,从技术可行性、环境效果、经济效果、实施的难易程度以及对生产和产品的影响等方面,结合生产实际情况,进行了简易筛选。将这些方案按难易程度分为无/低费用方案,中费方案、高费方案、暂缓方案。有3项因技术不成熟或投资太大而列为暂缓方案。
2008年度已完成全厂部分空调风管更换保温改造、锅炉各层照明控制方式改造等清洁生产方案共15项,达到总实施方案33项的45%,其中无/低费方案(投资小于10万元)完成了13项,中费方案(投资大于等于10万元小于等于50万)完成了1项,高费方案(投资大于等于50万元)完成了1项。2008年已实施的方案共投资161.2万元,为企业每年节省资金12.91万元。
2009年完成新建煤场挡风墙、TIFI(畅通节能法)、电除尘改造可行性研究等方案共11个,达到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总实施方案33项的33%,实施的方案共投资2900万元。其余7个方案于2010年大修期间全部完成。
(七)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情况
1、我厂通过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NOSA安健环管理体系建立了一整套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氢气泄漏、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燃油泄漏、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品泄漏应急处理预案》、《燃油泄漏污染应急预案》、《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组,落实应急措施。
2、2011年6月27日组织了珠海电厂油码头油泄漏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提高了电厂应对油泄漏的反应能力,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报告寄语
2011年,将是珠海电厂不断推进发展的重要一年,我厂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加快产品技术开发研究,进一步降低产品能耗,继续为节能减排工作作出努力,为当地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幸福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希望本报告能加强社会各界对本厂的认知,也希望接受社会的监督,促使我厂环保工作做得更好。
六、编制说明
1、本报告书的报告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本次报告发行日期:2011年6月。
3、发布形式:
电厂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珠海发电厂
联系电话:0756-7776957
电厂邮政编码:519050
电厂网址:www.zhps.com.cn
编制人员:金科、邵华
本厂承诺以上报告内容真实有效。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二○一一年六月